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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26-03-20 阅读: 转至微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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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315,金融消费安全都是全民关注的焦点。随着金融产品迭代加快,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也不断翻新,隐蔽性、迷惑性显著提升,尤其以高息诱惑、保本承诺、代理炒股等为代表的金融陷阱,成为今年以来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灾区。 为帮助广大金融消费者认清骗局本质、规避风险,本文结合实际案例拆解五大高频金融消费陷阱,传递合规理财理念。 陷阱一:高息理财“画大饼”骗局 “年化收益20%起”、“内部渠道专属,错过再等一年”……这样的高息理财宣传,往往是不法分子设下的第一个圈套。此类陷阱通常以“委托理财”“高高收益”为幌子,承诺远超市场合理水平的收益,吸引中老年群体、普通投资者入局。实则要么属于非法集资,要么本质是民间借贷,一旦资金链断裂,投资者将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。 2025年6月25日长沙中级法院公开宣判盘继彪等19人非法集资案,正是高息理财陷阱的典型代表。该案中,盘继彪等人以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名义,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,虚构投资项目、虚假宣传,以高息回报为诱饵,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911亿余元,大部分资金用于兑付到期本息、经营开支及个人挥霍,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129亿余元。 理财没有“天上掉馅饼”,普通人牢记“收益越高,风险越大”。特别是,近年来我国银行理财产品整体处于低利率区间,绝大部分年化收益多在1%–3%,现金管理类普遍低2%,所以我们对于那些“高收益且无风险”的理财项目,务必警惕。银保监会也曾警示:“收益率超6%打问号,超8%危险,超10%准备损失本金。” 个人投资者现实中,对于任何承诺“高息”的理财项目要谨慎,央行等金融机构也强调,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、许诺高额回报。笔者建议投资者购买理财要选择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。 陷阱二:“保本承诺”不合规 在理财市场中,“保本”是不少投资者的核心诉求,不法分子正是抓住这一心理,在理财产品宣传中刻意强调“保本保息”“本金无忧”,甚至在合同中暗藏保底条款,误导投资者认为风险可控。事实上,自2022年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后,我国已全面打破理财刚性兑付,除存款类产品外,各类理财产品均不允许承诺保本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规定,金融机构不得在理财产品宣传、销售过程中承诺保本保息,不得误导投资者认为理财产品没有风险;对于违规承诺保本、虚假宣传的机构及个人,将依法予以处罚,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。央行也强调过,理财非存款、产品有风险、投资需谨慎,投资者应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,理性看待理财收益。 2025年12月,人民网曝光一起典型理财骗局。南京62岁投资者蔡女士出于对银河证券的信任,在其APP 认购雷根添宝全天候五号二期私募基金500万元,最终血本无归。该产品由上海雷根资产管理,银河证券同时担任代销与托管方。工作人员宣称产品稳健保本、固收+属性,实则存在多项违规。一是蔡女士初始合格投资者认定未通过,经员工指导修改风险测评后才得以认购;二是通过签订份额回购协议,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,约定一年后以545万元回购;三是实际投向与宣传的港股打新策略严重不符,资金转入其他关联私募产品。目前该基金已爆雷,雷根资产涉嫌集资诈骗被立案。银河证券虽被监管采取措施,但蔡女士500万元本金仍未追回,该案凸显私募代销环节风控失守。 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,务必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,明确产品类型、风险等级,警惕“保本”“零风险”等违规宣传。 陷阱三:代理炒股并不保赚钱 “专业团队代操作,稳赚不亏,盈利分成”“只需缴纳少量服务费,带你轻松翻倍”,此类代理炒股宣传,往往瞄准缺乏股市投资经验、渴望快速盈利的投资者。不法分子要么冒充专业操盘手,收取高额服务费后消极操作,导致投资者亏损;要么与他人通谋,通过“抢先交易”等方式操纵股票市场,非法获利,最终损害投资者利益。 中国证监会明确规定,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、代理炒股等证券业务,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“代理炒股”“操盘指导”为名,收取服务费、分成费等不正当利益。同时,证监会多次发布风险提示,提醒投资者,不存在“稳赚不亏”的炒股技巧,代理炒股多为诈骗陷阱,切勿轻信。 2025年9月5日,海南证监局披露,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前老总敖义私下代客操作证券账户,累计交易金额约3.29亿元,总计亏损金额约271.66万元。作为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前负责人,敖义的违规行为时间跨度长、涉及金额大。海南证监局对敖义给予警告,并处以15万元罚款。
股票投资需自身决策、自担风险,切勿委托无资质的机构或个人代理炒股,不缴纳任何形式的“服务费”“保证金”,警惕“高回报”“稳赚不亏”的虚假承诺。 陷阱四:荐股群“围猎”投资者 “免费进群,领取牛股推荐”“群内专家直播荐股,带你精准抄底”,如今,各类荐股群充斥着社交平台,看似是“福利群”,实则是不法分子精心布置的“围猎场”。群内所谓的“专家”“老师”“盈利学员”,大多是不法分子假扮,通过晒虚假盈利截图、营造盈利氛围,诱导投资者加入高级群、缴纳会员费,甚至引导投资者在非法平台交易,最终卷款跑路。 中国证监会在《关于防范非法荐股风险的公告》中明确,非法荐股是未经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活动,往往伴随虚假宣传、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联合提醒,警惕各类自媒体平台、社交群内的非法荐股信息,切勿轻信“专家荐股”“内幕消息”,避免上当受骗。 据珠海消协报道,退休职工老陈是平日里热衷研究股票,某一天,一名自称某证券公司客户经理的人主动添加他为好友,并将其拉进名为“金牌荐股交流群”的微信群。群里每天都有“老师”定时分享股市分析,推荐的几只股票隔天大多上涨,群友们纷纷晒出盈利截图,对“老师”感恩戴德。老陈默默观察了半个月,眼见推荐的股票走势向好,渐渐放下了戒备,按对方提供的链接下载平台APP,先充值2万元试水。很快,平台账户显示盈利5000元,小额提现也顺利到账。这让老陈彻底信服,不仅投入20万元养老钱,还向亲戚借了10万元追加投资。可就在他想提现大笔盈利时,却发现平台无法登录,最终老陈投入的32万元血本无归。 此外,荐股群还存在其他类型骗局:如老师提前建仓骗投资者接盘、先免费后收会员费收割、引导其他期货虚拟币交易…… 散户投资者日常要拒绝加入各类非法荐股群,不相信“免费荐股”“内幕消息”,牢记免费荐股、保本承诺、老师带队的,一律是骗局。 陷阱五:虚拟货币成为诈骗新包装 近年来,虚拟货币炒作热度不减,不法分子变换马甲,以“虚拟货币投资”“稳定币保本”“RWA代币化”为噱头,通过短视频、朋友圈、亲友推荐等方式,诱导投资者买入虚拟货币,宣称“升值空间巨大”“躺着赚钱”,实则是非法金融活动,背后暗藏诈骗、洗钱、传销等风险,投资者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。 2026年2月6日,央行、证监会等八部门发文,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,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一律严格禁止、坚决依法取缔;同时,禁止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(RWA)代币化活动。央行强调,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“空气币”“稳定币”均存在极大风险,参与虚拟货币交易,可能面临资金损失、法律风险等多重危害。 2026年2月,成都中院终审宣判一起GUCS虚拟币特大集资诈骗案,该案系近一年虚拟币骗局典型,涉案金额达17.94亿元,波及全国26个省市,2.9万余名投资者被骗,多数人血本无归。被告人王某某等人篡改虚拟货币代码,设计GUCS虚拟币及配套APP,虚构该币与国际金融挂钩、可通过算力产出的假象,隐瞒发行总量锁定、后台可控的真相。他们通过线下宣讲、线上拉群洗脑,以“保本回购、日收益”为诱饵,采用自买自卖方式操纵币价,还设置拉新返利模式发展下线。不少投资者被初期小额盈利迷惑,投入全部积蓄,甚至拉亲友参与。待资金链断裂,该团伙迅速转移资产,将2.49亿元泰达币通过境外平台洗钱,APP随即无法登录。最终,主犯王某某因集资诈骗罪、洗钱罪被判无期徒刑,其余骨干获刑,涉案资金多数难以追回,警示公众警惕“空气币”骗局。 此外,近年来爆出不少其他“虚拟币”骗局,以实体业务包装,通过赠送积分引流,再诱骗购买“空气币”,通过蓄意操纵币价吸引投资者“接盘”,崩盘后换“马甲”,炒作概念再行骗。 我国明确禁止虚拟币交易、挖矿等相关活动,所有虚拟币投资均不受法律保护,“虚拟币高收益”“挖矿赚钱”等宣传均为诈骗陷阱;牢记“虚拟币本身无价值,炒作交易风险极高”,不投资“云挖矿”“矿机租赁”“虚拟币理财”等任何与虚拟币相关的项目,不下载非正规虚拟币APP;不加入陌生虚拟币投资群,不相信“投资导师”“内部消息”“盈利截图”等虚假信息,不向陌生账户转账;若遭遇此类骗局,立即保留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平台截图等证据,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向网信部门、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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